司法鑒定機構資質認定申請條件
1、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應當按照司法行政機關規(guī)定的要求和程序,及時出具司法鑒定文書,并保證其準確、客觀、真實。
2、司法鑒定文書至少包含以下信息:標題;司法鑒定機構名稱及許可證號;鑒定委托(鑒定要求與鑒定事項);唯一性編號;委托人;鑒定材料;檢驗檢測過程;鑒定方法和依據;檢驗檢測結果和鑒定意見。適用時,形成對檢驗檢測結果和鑒定意見的分析說明;司法鑒定人執(zhí)業(yè)證號。
3、司法鑒定文書的附件應當包括與鑒定意見、檢驗結果有關的關鍵圖表、照片等,包括有關音像資料、參考文獻的目錄。
4、司法鑒定人應當在司法鑒定文書上簽名;多人參加司法鑒定,對鑒定意見有不同意見的,應當注明。司法鑒定文書應當經授權簽字人簽發(fā),并加蓋司法鑒定專用章。